案件概况
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,仅举办婚礼共同生活,生育一名女儿。二人分开后,孩子跟随母亲长期在外地生活,十余年间生父从未支付过任何抚养费。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生活、开销全部由母亲一人独自承担。
双方后期就抚养费事宜开展多轮微信沟通协商,但始终无法达成最终一致。生父主张已经达成补偿协议,且自身工作不稳定、重组家庭存在抚养压力,不愿按照原告诉求足额给付。为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,母亲以女儿名义委托律师提起抚养费诉讼,追索过去多年拖欠的抚养费以及未来的生活费、教育、医疗相关费用。
办案难点
1. 历史抚养费追索周期长:跨度十余年,时间久远,被告抗辩双方存在私下补偿约定,对过往抚养费金额不认可。
2. 被告抗辩经济压力:被告提出行业不景气、存在家庭其他抚养负担、尚有车辆贷款等,以此希望降低抚养费标准。
3.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举证难度:没有婚姻登记,需要依靠出生医学证明、聊天记录等证据确认亲子及抚养事实;同时要结合当地历年人均消费支出,合理主张历史抚养费。
4. 未来费用划分边界问题:生活费、教育费、医疗费如何区分;课外教育培训费用是否应当共同承担,实务中极易产生后续纠纷,需要在诉讼中厘清裁判口径,减少后续反复诉讼。
律师代理工作
接受委托后,代理律师整理出生证明、微信协商聊天记录、历年江苏省人均消费支出统计数据、被告财产相关材料,完整固定案件证据链。
庭审中重点代理意见:
1.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,生父法定抚养义务不能免除。双方仅处于协商过程,并未形成合法生效的抚养费协议,被告不能以此拒绝承担抚养义务。
2. 被告自身重组家庭、工作收入波动、存在贷款负债,不能成为免除、降低法定抚养义务的理由。结合江苏省历年人均消费支出,主张多年拖欠抚养费。
3. 对于将来的抚养开支,除每月固定生活费之外,法定教育、医疗凭票据各半承担;同时厘清课外培训不属于法定必然分摊的教育开支,提示后续处理原则,避免后续再次产生诉讼。
裁判结果
法院采纳我方核心代理观点,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分开之后截至判决前的历史抚养费;自判决之后按月支付固定生活费,未成年子女法定教育、医疗费用由被告承担50%,凭票据定期结算;本案诉讼费、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,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生存成长权益。
律师实务提示
1.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完全平等,父母依然负有法定抚养义务,不能以没有领结婚证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。
2. 父母分开之后,若一方长期拖欠抚养费,可以起诉追索过往多年未付抚养费,法院会结合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综合判定金额。
3. 父母双方微信沟通抚养费,仅仅是磋商聊天记录,没有签字生效的书面协议,不直接产生法律约束力。
4. 抚养费一般包含基础生活费;大额的医疗费、法定教育费可以另行凭票据主张对半分担;课外兴趣培训班等非必要教育培训,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,法院一般不直接强制另一方承担。
5. 抚养孩子一方如遇对方长期拒不履行抚养义务,应当及时通过诉讼维权,避免拖欠金额越积越大。拿到生效判决后,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