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:客户出借资金给领导,对方病逝后其妻儿继承房产、车辆、社保遗产却拒不还款。被告抗辩贷款转贷、未成年子女无需担责、抵扣丧葬房贷支出。
律师办案思路:1. 固定实际出借金额:梳理全部转账流水、中介证人证言,核实原告实际交付27万元,扣除死者预先归还6000元,锁定合法本金26.4万元;区分原告与第三方中介服务费,不予计入借款本金。
2. 应对转贷合同无效风险:明确套贷转贷仅导致利息约定无效,出借人已交付的本金仍有权要求返还,依法主张起诉之日起LPR资金占用损失,弥补资金成本。
3. 突破继承人免责抗辩:查实房屋、车辆、社保个人账户、公积金均为夫妻共同财产,一半份额属死者遗产;死者母亲书面放弃继承,妻子和儿子已公证继承房产、车辆并完成产权变更,依法需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偿债;未成年人继承遗产不免除清偿义务。
4. 驳回被告不合理扣减主张:社保发放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,被告自行偿还房贷、丧葬开支不能抵扣案涉债务。
案件裁判结果
法院判决:继承人十日内向原告偿还264000元,并自2023年3月15日起按一年期LPR支付资金占用利息,债务以二人继承遗产价值为限;诉讼费、保全费大部分由被告承担。
债权不会因债务人死亡消失,遗产继承需同步承担生前债务,遇欠款及时委托律师固定证据维权。
